企业或自然人在自由区设立机构申请步骤

一、可通过信件、文传或电子邮件向巴拿马电讯网络港索要与设立机构有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文、税则及买卖价等资料。(英文或西文)

二、如对条文无异议,即可致函巴拿马电讯网络港,正式申请入驻自由区。(英文或西文)

此函中应列出将入驻自由区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情况,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法,还应说明将开展何种业务。

随函应附上以下文件:

  1. 自然人应附上经过公证的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公司应附上公司契约及其修正文本的复印件,公司营业证明,并标明公司的领导成员和法人代表的姓名。
  2. 一份可行性研究简介,包括以下内容:
  1. 计划开展的业务或生产种类。
  2. 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消耗材料、设备、机器、配件和其它物品的来源及详细情况。
  3. 近期、中期和远期雇佣人员数目、种类和级别。
  4. 初始投资和未来投资。
  5. 项目执行时间计划表。
  1. 公司的银行资信情况,以及/或本公司领导成员同时担任总裁或法人代表的其他本地或国外公司和机构的银行资信情况。
  2.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照片两(2)张。

 

三、巴拿马电讯网络港在评估所有文件后决定是否接受公司的申请。评估和决定将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决定接受申请,将向公司发出入驻证书。与此同时,巴拿马电讯网络港将向申请公司提交自由区入驻合同和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公司即可进行核对、签字并支付入驻费。

发出入驻证书后,巴拿马电讯网络港将着手向全国免税区委员会为申请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全国免税区委员会将在30天内颁发执照。应当指出,近期内将提出一项法律修正案,届时即可在提出申请并递交有关文件的同时颁发执照。

巴拿马电讯网络站向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代办一切必要手续,使申请公司能够快速、无阻障地获得营业执照。此项服务不向公司收取额外费用并可节省时间,免去麻烦。